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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街头野广告“傍”上共享单车 律师:擅自张贴小广告构成侵权
2018-01-11 08:20:49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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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熊波 楚田

实习生 汤小涛 摄影报道

云南网讯 一辆辆色彩艳丽的共享单车,本应是城市里一道道亮丽的风景。但近段时间市民却发现,众多野广告“傍”上了昆明街头的共享单车,使共享单车变成了城市移动的“牛皮癣”,不仅影响骑行体验,还影响到文明城市的形象。

声音

“贴小广告是给城市抹黑”

1月6日,晚报记者在昆明地铁三号线眠山站地铁口附近的共享单车停放点发现,60多辆共享单车中,有6辆被贴上了醒目的小广告。单车的斜梁、后挡泥板、车篓、坐垫等成为小广告的栖身处。这些小广告颜色鲜艳,内容除了借贷、违章代办外,还包含各类保险业务办理、美容宣传、健身宣传等。

在人民西路西府景苑小区附近的共享单车停放点,这里的共享单车也未能幸免,停放着的20多辆共享单车,有3辆小黄车车身上的小广告已被处理过,小广告表层内容被撕除,但底层的白色贴纸依然吸附在车身之上,看似难以彻底清除。记者沿着人民西路前行了六七百米,发现停车点的5辆“摩拜共享单车”车身上也被贴上1到3张不等的小广告。

市民张女士气愤地说:“贴小广告的人是在给城市抹黑!”而市民王先生担忧的是,一些小广告覆盖住了车龙头上的警示标志,万一孩子们骑行上路,发生安全问题后果不堪设想。采访中,十多位市民表达了和张女士、王先生一样的感受。

企业

已告知广告公司停止张贴

记者注意到,这些小广告色彩艳丽,字体醒目,种类繁多,有些还打上了“长期有效”等字样。

“我们是包给宣传公司给我们宣传,大概贴了20份左右,也看到上海那边贴小广告惹官司的新闻,我就叫他们不要再贴了。”记者拨通了小广告上一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这名自称姓赵的经理说,他们之前并没有想到这家广告公司会把小广告张贴在昆明街头的共享单车上,考虑到这样的行为有不妥之处,也担心侵权,去年12月中旬就停止了这样的行为。

随后,记者连续拨打了五六个信贷服务的电话,他们也表示自己不知情,是其雇佣的宣传公司所为。“贴在共享单车上应该是不合理的,之后我们会联系他们不要再贴了。”一家提供贷款业务公司的李经理说,其实把小广告贴在共享单车上也没有效果。

处理

每月要清理上百辆小黄车

“不干胶的处理繁杂且不易干净,增加了很多运维工序。有些很好清除,有些清除不干净就会让车身很难看,新车也会看着像旧车,影响用户体验。”在 “小黄车”昆明负责人汪女士的记忆里,他们在对昆明街头的小黄车进行回仓维修时,每个月都有上百辆被贴上小广告的小黄车需要清理,增加了不少维护成本。

除了对车身小广告的清理,关于后续的处理流程,昆明摩拜单车一名李姓负责人说,在发现车身上的小广告时,他们首先会联系对方,要求他们停止这样的行为。在这名负责人看来,在共享单车上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街头小广告商继续张贴,他们会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擅自张贴小广告构成侵权

云南滇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伍开国认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未经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同意,其他公司或个人在共享单车上擅自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伍律师认为,张贴在共享单车上的很多小广告内容其本身就已经涉嫌违法,为此,当共享单车运营公司发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时,可以第一时间打电话、发函给私自张贴、发布小广告的公司,提出严正警告,并责令停止侵权、限期清除小广告。对发布违法广告而涉嫌从事违法犯罪的公司或个人,共享单车运营公司也可以向警方举报,要求对其违法犯罪问题进行查处;最后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张贴小广告的公司或个人,要求其清除广告、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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