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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积极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让军烈属的心暖一辈子
2018-03-14 07:30:54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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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还有啥难处?老人后事还有什么需要帮忙协调的?你们放心,有事儿就来找部队、找政府,我们一定尽全力帮你们解决!” 3月2日凌晨2点,“英雄母亲”赵斗兰在嵩明家中病逝,享年91岁。3月5日,嵩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嵩明县武装部相关负责人来到赵家,带来党委、政府和部队官兵对军烈属的关怀与慰问。

特事特办只解一时之困

制度才能让军烈属的心暖一辈子

赵斗兰在嵩明县嵩阳街道大庄居委会的大庄村度过了人生中的绝大多数时光。她在这里成了家,有6个子女。

赵占英,是她的第四个孩子,在1984年的边境作战中英勇牺牲,被葬于麻栗坡烈士陵园。赵占英牺牲后,赵斗兰几近崩溃,一直想去看看躺在烈士陵园的儿子。但在随后的20年里,生活拮据的赵斗兰一直没能了却这一心愿。

英雄身后多少事,谁来慰忠魂?

2004年,在嵩明县民政局的资助下,赵斗兰终于第一次赴麻栗坡烈士陵园扫墓。一位叫“云淡水暖”的网友为这对英雄母子写了首饱含深情的诗《妈妈,我等了你二十年》在网络上发表,感动无数网友。

特事特办只解一时之困,靠制度才能让烈属内心“保温”一辈子。

为给英烈更多的尊严和崇敬、给遗属更多的抚恤和礼遇,2006年,嵩明下发《嵩明县委办公室、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革命烈士优抚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烈士父母由县乡两级民政部门陪同祭扫烈士墓,每两年组织一次集体祭扫活动,这个祭扫频率比省市所规定的每五年一次要更加频繁。对分散祭扫的给予按照每两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在随后的2006年、2008年的清明,赵斗兰和嵩明其他军烈属一道,在县民政局的帮助下两次来到麻栗坡烈士陵园为儿子扫墓。

2004年以来,民政部门每月发给包括赵斗兰在内的军烈属们的抚恤金一直在增加,从2004年的每月239元增加到了2016年的1254元,2017年为1798元,2018年则为1973元。

“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都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的相关规定,按季发放、足额兑现。2007年,我们开始采取社会化发放,为每一位优抚对象设立专户,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就直接把抚恤补助金按标准足额打到个人账户上。”嵩明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不仅是县一级民政部门的帮扶,嵩明县武装部也经常派人到赵斗兰家里走访慰问。近年来,考虑到赵斗兰年事已高,嵩阳镇的民政办公室还会每年给予她150公斤的大米补助。

享受幸福回报

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有精神上的

要让为国家作出贡献的人得到更多的幸福回报。这种幸福回报不仅仅来源于物质上,更是精神上的。

赵斗兰一共有6个子女,“现在我们兄弟姐妹的生活条件都还行,也没什么特别困难的地方。老太太在的时候,血压高,还有严重的风湿病,但村卫生所的医生经常上门来给她看病,镇武装部和村里的民兵也常来看望她。每年‘八一’和春节,县里的领导、县武装部的负责人也会来家里看看老人,这都让她觉得心很暖。”赵斗兰的大儿子赵占跃说。

多年来,“英雄母亲”赵斗兰一直被社会各界惦念着。

除了来自民政部门的优待抚恤,近年来赵斗兰也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关怀,多次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捐款,每当有人捐款时,嵩阳镇民政办的工作人员都会把捐款人带到赵斗兰家,让他们将爱心直接送到赵家。

目前,全国拥军优抚安置政策法规不断健全,《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相继出台,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近千万人。在连续七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的昆明,近年来,为切实解决官兵后路(转业安置)、后院(家属就业)、后代(子女入学)“三后”问题中担当新使命、谋求新作为、作出新贡献,先后出台了《昆明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昆明市军人子女入学优待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优先优待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拥军政策法规30余部,将退役军人全面纳入军人优先优待服务范围。

昆明日报记者李双双 通讯员 张军

责任编辑: 张潇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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