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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探索形成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每个社区至少配一名专职党建指导员
2018-04-06 08:11:24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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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引领基层治理、推动城市发展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全覆盖、一体化推进城市各领域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奋力开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到2018年底,全市传统领域党建有新的加强,新兴领域党建有力推进,街道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统筹发展,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党建互联互补互动的区域化基层党建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全市全区域统筹、多方面联动、各领域融合的全覆盖、一体化城市基层党建格局更加完善,党在城市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有效扩大,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明显增强,党领导城市、治理城市的能力显著提升,探索形成彰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特点和富有昆明特色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构建四级联动机制

  《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体系,构建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按照市级整体谋划、县(市)区统一组织、街道统筹整合、社区共驻共建的思路,构建四级联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总体规划和全面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委、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党工委履行第一责任,街道党工委履行直接责任,社区党组织履行具体责任。

  强化街道党工委的统筹协调功能,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县(市)区属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选拔任用征得同意权,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涉及街道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参与权,涉及街道的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构建规范协调、调度有方的区域综合管理机制。

  发挥社区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社区党组织对社区有关人事安排、重要事项的决定发挥主导作用,行使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深化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社区减负政策,实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

  全面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

  《意见》提出,要优化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机制,推动条块共驻共建互联互动。通过实施党建联动、资源联享、服务联手、发展联促、和谐联建、平安联创等工作机制,建立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促进区域性党组织与区域内各类基层组织之间的互联互动、共建共享。

  深化党建带群建促社建。建立健全党委统筹、组织联建、工作联动、队伍联合、服务联办、保障联享、责任联查的党群“一统六联”工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协同服务。以县(市)区为单位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延伸建立多层次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加强专业社工机构建设,积极探索“政社互动”“三社联动”治理模式。

  推进党建引领社区自治共治。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的领导,在业委会中成立党的工作小组,推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担任业委会主任、委员,引导社区党员、在职党员进入业委会或担任业主代表;在物业企业建立党的组织并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全面推行党建网格化管理。在全市推行“县(市)区—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小组)—楼栋”五级治理模式。将社区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责任区,将党建服务点设在网格,按网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网格化”管理,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根据网格化党建工作需要,加强资源配置和力量配备,整合驻区“两代表一委员”和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力量,推动需求在网格发现、资源在网格整合、问题在网格解决。

  全面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探索建立“智慧党建云平台”,构建党建“大数据”平台,推进城市基层党建与城市治理大数据运用、人工智能发展深度融合。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上网,推进全媒体手段在基层党建工作中创新应用,把管理服务覆盖到社区的每个角落。

  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覆盖。延伸居民区党建,拓展商务楼宇党建,推进各类园区党建,扩大商圈市场党建,创新网络媒体党建。

  社区配专职党建指导员

  《意见》强调,要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基础保障,着力选优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注重把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干部、大学生村官、大中专毕业生、退转军人等群体中的优秀人才选拔进社区“两委”班子。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逐步提高社区干部待遇,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比例。

  着力建立高素质的基层党建工作者队伍,通过劳务派遣、购买服务等方式,每个社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党建指导员。制定社区干部管理办法,探索社区工作者“阶梯式”报酬模式,并形成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按规定为社区工作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加强社区干部学历教育,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文化程度。

  增强街道社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立稳定的党建经费保障机制,街道党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8万元,居民小组党建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2000元。分类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并建立经费保障递增机制。

  全面加强基层党建阵地建设。推进区域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以县(市)区为单位建设区域性党群活动服务中心,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建立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依托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将区域内不便归属到具体单位的党员纳入其中统一管理。规范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打造区域内党组织共享共用的学习阵地、教育阵地、宣传阵地、活动阵地,形成功能互补的社区党建阵地群。

  《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强和改进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各级党(工)委要把抓好城市基层党建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记者 贾献培(昆明日报)

责任编辑: 李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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