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不准载人拉客!不落牌不能上路!不准走机动车道!机动车不准替人扣分!不准……
这些话是不是听着都没什么新意了?
但是!昨天,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一个会议,这个会议上透露出来一个与全市500多万人都有关的消息:
昆明史上最严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7月1日执行!
以前那些似乎只是说说的规定今后罚!罚!罚!
5月4日上午,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将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这个新条例因为规定严、措施硬,堪称“史上最严”!
当中的规定,涉及到昆明现有200多万辆电动车车主、259.6万辆机动车车主,以及303.5万驾驶人。也就是说受影响人数超过500万人!
现在小编为各位解析一下新条例中的各项条款。
注意:7月1日后,这些事可千万别做!
此次修订中,昆明市借鉴了上海、深圳、南京、武汉等地做法,强化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明确,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及登记制度。进入产品目录电动车的整车质量、最高时速、电机功率、电压、制动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
另外,条例特别明确了只有年满16岁的才可以驾驶电动车哦!
记者 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