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昆明频道 >> 政务服务 >> 正文
云南省政府再赋予昆明市行使22项省级行政职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10:59:37  来源: 昆明日报
分享至:

  本报讯记者李丹丹报道为充分发挥昆明市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管理效率,昨日,省政府向昆明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赋予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决定》,省政府决定,在已下放昆明市行使部分省级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再赋予昆明市行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22项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记者注意到,此次下放的省级行政职权涉及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等11个省级部门。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民用航空航天项目核准、内河航运项目核准、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土地征收审批等。

  省政府要求,昆明市政府要以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为原则,加强对具体承接部门的监管,确保承接部门严格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对委托的职权不得层层下放;承接部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对承接不力、履职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政府强调,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昆明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细化有关标准和细则,确保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要定期开展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昆明市承接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要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对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要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按照程序进行调整。对委托的职权,省直有关部门要与昆明市有关部门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义务和责任。

  省直有关部门和昆明市对口承接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确保工作无缝衔接,平稳过渡。

责任编辑:田源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