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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周边10日至15日禁飞无人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0日 09:58:35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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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警方昨日发布,昆明市全面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8日发布《关于加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通告称,10月10日零时起至10月15日24时期间,在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南绕城高速—昌宏路—环湖东路—福保路—南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及周边500米范围,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划设临时空中限制区,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体积较小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或空飘物,主要类型有: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无人机、航空模型、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载人热气球、飞艇、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

  凡违反规定在禁飞区域和空中限制区范围实施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联合空军、民航等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吕世成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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