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昆明频道 >> 民生关注 >> 正文
昆明盘龙检察院未成年人受害“一站式”取证工作成绩突出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1日 10:21:39  来源: 昆明日报
分享至:

  司法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从未停下前进的脚步。去年年底,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等部门合作,探索建设“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今年4月该项目落成后,正式开展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

  一直以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致力于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品牌特色。今年6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心茁未检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日前,在云南省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心茁”法律志愿服务项目获全省优秀项目奖。

  缘由

  一件性侵案件

  推动少年司法保护项目建成

  去年3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受理了一起性侵智力障碍未成年人的案件。14岁的璐璐(化名)有一定程度的智力障碍,一天,邻居张某某趁璐璐父母外出时,对璐璐实施了强奸,作案完毕后张某某正欲离开时,被突然回来的璐璐父亲撞了个正着。张某某被抓获后,由于关键物证缺失,加之在侦查阶段被害人对关键细节陈述不清、犯罪嫌疑人提出其系未遂的辩解,致使案件的事实认定存在重大问题。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利用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优势,多次向璐璐核实案情,最终确定该案中张某某已构成强奸既遂的案件事实。

  “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强奸罪对张某某判刑,但在该案的办理中我们也发现,未成年人作为受害者,身心已经受到巨大伤害,而我们为了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不得不一次次进行询问。所以我们觉得一定要为被性侵的未成年人做点什么,让他们不被二次伤害、一站式取证的想法便萌生了。”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宁宇说。

  2017年年底,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等部门合作,开始探索建设“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今年4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救助儿童会公益组织、区司法项目办等多部门的协同帮助下,正式启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该中心设在社区,提供私密的空间,让被害人获得充分的安全感。同时,通过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身体检查等设备,一站式完成对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尽量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再度伤害。

  作用

  研究基地落成

  盘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专业

  今年6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心茁未检工作室”挂牌成立,形成了以未检核心业务为主要内容的“心茁助苗计划”“心茁护苗计划”“心茁育苗计划”三大项目计划。“一站式”取证中心作为“心茁未检工作室”的一项内容,目前已初显成效。

  “在未成年人小蓝(化名)被强奸一案的询问过程中,只有小蓝及两名证人接受询问,检察官通过介入案件,通过中心的视频监控及时与侦查人员沟通,引导侦查人员取证,一次性就将证据固定。”宁宇说。

  7月21日,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落户盘龙“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

  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虹说,盘龙区“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的建立,是盘龙区公检法司等多部门组织一体化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及成果,是盘龙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创新实践。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的授牌落户,对盘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以及少年司法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意义重大。

  “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研究基地落户盘龙‘一站式’取证与保护中心,盘龙少年司法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宁宇介绍,在“一站式”取证与保护工作运行中,通过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机制,提前介入侦查取证,为案件顺利查办打下良好基础;联合建立个案会商机制,实现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及家庭法律、心理、医疗多方面综合保护的跨部门跟进与合作;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以及当下和未来发展的客观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及时的保护。

  荣誉

  盘龙“心茁”

  获全省优秀项目奖

  近日,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文明办、云南省民政厅等联合举办的云南省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在云南大学隆重举行,来自全省的80多个项目参与了比赛。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心茁”法律志愿服务项目获得全省优秀项目奖,并被推荐参加全国第四届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心茁’法律志愿服务项目,通过了区级、市级的层层推荐,从参赛的80多个项目中脱颖而出,与其他26个优秀项目一起入围全国总决赛。”检察官介绍,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法律志愿者项目,主要服务于进入司法程序的未成年人群体。以“心茁”为名,寓意着检察官们将通过心灵的媒介,在孩子们的内心种下“向善”的种子,让他们告别过错,健康成长。

  借助社会各方志愿者开展的服务项目,还推动了盘龙区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检察官和志愿者们以“预防校园欺凌”“儿童防性侵”“远离毒品犯罪”“打开刑事卷宗”等典型课题,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送法进校园活动。如今,数以万计的未成年人从中受益。

  记者蔡靖妮通讯员陈亭婷郎方

责任编辑:田源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