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关注
您当前的位置:云南网 >> 昆明频道 >> 民生关注 >> 正文
昆明出租屋火灾敲警钟 市民应牢记这些防火措施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4日 09:56:39  来源: 云南网
分享至:

  云南网讯 (记者 彭锡) 随着冬季的来临,市民使用取暖设备频率增加。而出租屋多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场所,人员众多,管理混乱,一不小心就会引发火灾。12月3日,云南网记者从云南消防总队了解到,出租屋的防火安全措施,牢记“一清、二通、三分、四配、五记”:

  一、清

  1、电动自行车以及充电装置清理出户。

  2、清理公共楼道及屋内乱堆乱放的柴火、炭火等可燃物品。

  3、清理家中私自存放的易燃物品,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等燃料的要有独立厨房并与居住房间分开。

  4、清理私拉乱接电线和不合格的电器用品,这些都是居民住宅中主要的起火源。

  二、通

  1、内部疏散通道,楼梯间保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自行车、废弃垃圾(纸箱、塑料瓶)等影响疏散逃生的物品。

  2、室内楼梯间要有能通向楼顶且通往屋面的通道,屋面的出口不能锁闭。

  3、要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每栋建筑之间要留有足够消防车通过的距离,且不能设置影响消防车同行的档杆和隔离墩。

  4、要保障消防人员救援面的通畅,不能设置影响救援和紧急情况下逃生的广告牌、防盗笼等障碍物。

  三、分

  1、住户之间,要有一定耐火等级的隔墙,用于分隔的材料,不能使用木材、发泡塑料、聚酯纤维的彩钢板。

  2、疏散楼梯要有隔墙与住户的其他区域分隔开,防止住户起火后烟、火迅速蔓延,导致整栋建筑迅速起火,烟、火封锁通道,无法疏散撤离。

  3、建筑物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防止火灾迅速向其他建筑蔓延。

  四、配

  1、家家户户要配置灭火器,确保能够有效扑灭家火、小火等影响不大的初期火灾。

  2、配有在发生火灾后的应急照明器具,口罩、哨子等呼救器具。

  3、城中村内要配有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以及安全可靠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等公共设施,没有市政消火栓的要配有消防水源、手台机动泵、水带、水枪等设施。

  五、记

  1、看好小孩切勿玩火,大人切记勿要卧床、酒醉吸烟和乱扔烟头。

  2、发生火灾时要迅速撤离,不要将宝贵的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搬运找寻贵重物品上,要根据火势蔓延情况选择正确的逃生方向,同时逃生时用浸湿的毛巾或是衣物捂住口鼻,并且让身体保持最低的位置逃生。

  3、要掌握正确的逃生自救方式,不能盲目跳楼,要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安全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4、选择正确安全的区域进行疏散逃生,如果是屋外火势很大无法从通道逃生,则要退回屋内等待救援,同时一定注意要关紧门窗,用毛巾、床单、被罩等浸湿后封堵门缝,防止烟火渗入。

责任编辑:田源
订阅《春城手机报综合版》,发送CCZH到10658000(5元/月)
订阅《春城手机报》:娱乐版发送CCYL到10658000 (3元/月)
关注云南网微信
关注云南日报微信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60447 64156165 投稿邮箱:ynwbjzx@163.com
云南网简介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中央厨房 |  网站声明
滇ICP备0800087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3120170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2511600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滇)字 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云)字第0009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90008 ® yunnan.cn All Rights Reserved since 2003.08
未经云南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66935;举报邮箱: jubao@yunn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