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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金地兰亭广场 无轨观光小火车撞倒女童将其卷入车底……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3日 11:22:16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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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金地兰亭广场 无轨观光小火车撞倒女童将其卷入车底…… 

小女孩的背部有擦伤 

大多数商业中心都有小火车 

售票厅的游玩须知 

  商业广场上开行的无轨观光小火车,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也受到小朋友们的欢迎,二三十元就能够让孩子上车环游商场一圈。但由于没有固定轨道,万一撞到人怎么办?这种小火车安全吗?近日,在昆明人民西路上的一商业广场上,这种小火车就闯祸了……

  事件回放

  小火车撞倒3岁女童致多处擦伤

  5月19日19时左右,昆明市民冯先生带着自己3岁的孩子到位于眠山公交车场旁的金地兰亭广场游玩,可是没想到却发生了一件惊心的事。

  据冯先生回忆,游玩过程中,广场上运营的无轨观光小火车开了过来,孩子就在小火车前面五六米的位置,虽然小火车速度并不快,但还是直接从正面撞倒了孩子。这时,小火车并没有停下来,还把孩子卷到了车底。所幸,孩子没有生命危险,但后背和肚子大面积擦伤,腿上也有多处挫伤,让人看着心疼不已。

  “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事发后我们找到小火车运行的负责人才得知,小火车是无证经营,而且当时开车的也是临时人员。现在,小火车商家和商场都在相互推卸责任。”冯先生说。

  商家回应

  该承担的责任我们一定不推脱

  22日,记者来到冯先生所说的金地兰亭广场走访,发现小火车并没有运营。记者注意到,小火车有一个车头、四节车厢,整体长度在10米左右。除了小火车以外,这里还有一个旋转木马、四五辆小电摩托以及几台摇摇车。

  在售票亭,记者见到了这些儿童娱乐设施的负责人毛女士。说起当天的事故,毛女士表示,“事情发生后我们及时将孩子送到了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全面检查,同时也垫付了医疗费。为了安全起见,让孩子留院观察。”

  对于冯先生的说法,毛女士有不同的意见,“当天晚上小火车照常在金地兰亭广场上运营,冯先生的女儿滑着滑板车走在先,身边并没有任何人监护,小火车行驶速度也不快……”毛女士表示,“我们这几天已经积极地和冯先生进行协商,孩子家长要求赔偿8万元。我们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无论如何,该我们负的责我们一定不推脱。”

  当记者问及是否有相关证照和资质时,毛女士表示,小火车等设备在进场时就向商场提交了各项材料,不过营业执照还在办理中。目前,双方已向辖区警方报警,请警方协助处理。

  记者走访

  小火车靠司机喊叫来提醒让路

  在广福路和滇池路上的几个大型商业中心,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小火车在运营。观察发现,小火车每节车厢里都贴着“乘客须知”,在车头处贴着“营业执照”,但记者始终没有找到小火车的品牌以及有关生产厂家的任何信息。同时,一般都是大人带着孩子上车,但是车上并没有安全带。

  记者看到,这些小火车并没有固定轨道,只是尽量躲避人群行驶。随着广场上人群逐渐增多,在人群中穿梭的小火车只能靠摇铃和驾驶员的叫喊来提醒游客让路。

  安全隐忧

  是否有资质规范市民很少留意

  “小孩子都很喜欢,有时还追着跑,我觉得不是很安全。”市民刘先生说,商场内是让顾客购物的地方,即使小火车的速度比较慢,但大多数顾客的注意力都在购物上,一旦身边有小火车开过来,稍不注意就会出现意外。

  市民小周认为,孩子们在商场内玩起来没有防备,万一被无轨小火车撞了怎么办?在商场内设置娱乐项目他并不反对,但要保证顾客安全。

  说起这个小火车,不少带孩子的家长告诉记者,每当小火车开动时,他们都会抓紧孩子,不让他们乱跑。但是对于小火车是否具有相应的安全资质或规范,没有几个家长特别留意这一问题。

  媒体报道

  这种观光小火车几乎无安全资质

  据南国都市报2018年报道,购买这种无轨观光小火车不需要任何条件或证件,只要商场同意,有人愿意买就可以发货。因为最大运行速度和运行高度都没有达到特种设备的要求,因此厂家只需出具质检合格证书和说明书即可。小火车是否属于特种设备要看在运行中的行驶速度是否大于2米/秒。

  据半岛晨报2017年报道,在网上,记者搜索到了多家生产这种观光小火车的厂家。据了解,这种小火车的材质大多是玻璃钢,根据做工以及型号大小不同,价格从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驾驶操作很简单,不需要培训。”郑州的一家生产厂商告诉记者,这种小火车的速度也是可以调节的。小火车的价格虽然不低,但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资质以及安全检测证书时,几乎所有的生产厂商都告诉记者:没有相关资质,出现问题,一年内可以免费维修。其中一家位于连云港的生产厂商告诉记者,这种小火车目前不在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范围内,不需要任何资质。

  律师说法

  排除顾客及监护人自身问题外 经营方和商场都要担责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认为,商场应该给前来购物的顾客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如顾客在商场内被小火车撞伤,在排除顾客及监护人自身问题外,经营方和商场都要对此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仅将高空及高速运转的大型游乐设施纳入了监管范围,对于平均运行速度小于2米/秒、运行高度距地面不足2米的小型游乐设施并没有说明。无轨观光小火车的最大运行速度和运行高度都没有达到特种设备的要求,所以商场内的小火车并不在特种设备范围,故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安全监管。李军建议,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无轨观光小火车的生产、销售及使用。

  同时,负责小火车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游乐场小火车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游乐场无轨观光小火车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游乐场无轨观光小火车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除此之外,对驾驶无轨观光小火车的人员也应当进行监管,驾驶人员应当持有证照并经过上岗培训方可取得驾驶小火车的资质。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租赁商场内外场地从事儿童游乐经营,如果出现设备事故导致消费者受伤,经营方应对此负责,但商场在选择入驻商家时有注意的义务,若随便租给没有资质的个人,出了问题商场也要承担责任。若因质量问题造成他人损害,生产厂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 刘嘉)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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