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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一男子16次光顾同一家加油站 次次顺手牵羊偷走矿泉水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05日 11:44:0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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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16次光顾同一家加油站 次次顺手牵羊偷走矿泉水 55件矿泉水价值3300元,他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昆明有位奇葩老兄,连续5个月光顾同一家加油站,每次花300元钱加油的同时都要借机“顺”走加油站的矿泉水。这不,因为偷窃价值3300元的55件矿泉水,他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

  16次作案盗走55件矿泉水

  “我多次偷了在官南大道路边上一个加油站卖的水,我每一次都会花300元加油,然后趁他们没有人在的时候,就把加油站摆在加油机之间的矿泉水偷了,放在我的车后备箱里,之后我就开车离开了。”郭某某这样交代。

  借加油的幌子,前后16次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盗走加油站矿泉水的行为,其实郭某某也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故而在最开始的两次盗窃中,他总是“小心翼翼”地每次只偷一件矿泉水(24瓶/件)。直到偷完两次之后,他发现加油站并没有人察觉丢了矿泉水,也就抱着“矿泉水不值钱,不会有人报警的心态”胆子越来越大。在之后的14次盗窃中,最多的时候,他一次偷走了6件矿泉水。

  2018年11月,加油站工作人员在清算矿泉水货物时发现,现存矿泉水的数量与账目数量有出入,随即才想起上个月清点货物时也出现了同样的情况。为此,加油站调取了监控发现,最近5个月里,一直有一名男子以同样的方式盗窃加油站矿泉水。

  在案证据显示,从去年7月份以来,连续5个月的时间,郭某某总共偷盗这家加油站的矿泉水55件,价值3300元,早已超过追究刑事责任的最低金额500元。

  贪图蝇头小利男子终获刑

  根据加油站监控视频显示,犯罪嫌疑人郭某某的盗窃时间基本都集中在凌晨5时30分左右。

  在这个时间,郭某某会来加油站加300元的油,并且趁加油的机会对摆放在加油机旁的矿泉水进行顺手牵羊。

  有钱加油,没钱买水?说到底还是贪图蝇头小利。

  加油站相关人员介绍:“被盗的矿泉水就放在加油机器的旁边。每次来到加油站,郭某某先停车,然后打开后备箱拿一只桶去加油站的水龙头接水,发现工作人员都不在旁边时就抬起矿泉水直接放在车子的后备箱里。”

  2019年2月16日,官渡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这起盗窃案。由于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有坦白情节,并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近日,官渡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记者 熊波 通讯员 黄志 张伟 白雪)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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