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公益诉讼开展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滇池治理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三个典型案例。
官渡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张欣欣介绍,官渡区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官渡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官渡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公益”的核心内涵,紧扣重点、精心部署,坚决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滇池治理保护等中心工作,扎实有力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助推官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
为更好开展公益诉讼,官渡区检察院注重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设立信息员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日常工作的交流与信息共享,努力形成维护公益保护的强大合力。同时,优化队伍结构,整合办案力量,加强公益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奠定人员基础;建立学习常态机制,不断提高公益诉讼的办案能力和质量。
截至目前,官渡区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481条,立案481件。办理环境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其中诉前程序结案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通过办案督促恢复各类被毁林地67.407亩、督促恢复被毁坏的基本农田19.64亩、督促关停污染环境企业1家、督促整改向入滇河道排放施工废水的企业1家。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6件,督促17家商户按照相关规定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督促不符合网络餐饮经营规定的49家商户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下架。
“如果人民群众发现了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可以直接到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大厅面对面举报,或者通过12309电话举报。”官渡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郭坚介绍,选择网络途径举报的,可通过“检察公益你我他”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
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
督促昆明经开区林业局恢复九连山被毁林地公益诉讼案
官渡区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4年至2015年,行为人马某、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本市经开区九连山渣土场建造中,非法占用林地94.414亩,其中水源涵养林63.731亩。后官渡区检察院依法向经开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督促行为人恢复被毁坏的林地。经开区林业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调查处置,但整改期限届满时,被毁林地现场仍然覆盖着大量渣土,地表环境受损严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状态仍在持续。2017年5月,官渡区检察院向官渡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经开区林业局未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该局在继续履行法定职责。经两级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支持官渡区检察院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官渡区检察院对该生效判决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跟进监督,确保行政机关全面、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保障受损害的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恢复。这也是官渡区检察院探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第一起案件。
滇池治理保护典型案例: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督促某工程公司排污整改公益诉讼案
官渡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019年1月,某建设工程公司在位于官渡区一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将未经处理的基坑废水抽排入市政雨水管内,对入滇河道小清河及滇池水质造成污染。2019年1月21日,官渡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依法向官渡区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官渡区水务局依法履行滇池及入滇河道保护管理职责,并就该案的相关问题与该局展开交流。官渡区水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开展调查处置,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履职,对本案施工建设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3月底,官渡区检察院与官渡区水务局到现场进行了联合检查,确认该单位规范排水行为,已建立沉淀池,施工废水不再排至入滇河道。至此,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结案。
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美团外卖”加强监管系列公益诉讼案
2018年,官渡区检察院发现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美团外卖”的60余家餐饮经营户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在其经营页面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官渡区检察院依法向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管,规范网络餐饮市场,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官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行动,对“美团外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平台及部分入网商户分别进行了行政处罚。随后,“美团外卖”立即对有关商户进行了处理,责成49家无证商户下线,其余17家持有效证照的商户公示了相关证照。
云南网记者 茶志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