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张潇予 通讯员 黄茂涛)申报材料网上预审、行政许可上门办理、执法结果免费快递、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滞纳金免于缴纳、消防监督线上服务……近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出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民六项措施》(以下简称《便民六项措施》),通过改进消防监督执法方式,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为减少和避免因人员流动、聚集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便民六项措施》明确,对当事人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包括自由贸易试验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行政许可的,由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当事人通过微信公众号、邮件等远程方式提交申报材料、开展网上预审,并根据情况实行“容缺登记”。对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申报材料,并同步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将在7个工作日的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对消防监督执法结果,可根据当事人申请,通过EMS快递送达当事人,所需费用由消防救援机构承担。
此外,《便民六项措施》还明确,对疫情防控的应急物资生产单位和其他涉及民生保障的单位和个人,出现轻微消防违法行为,当场整改完毕依法可不予以行政处罚的,口头责令改正;符合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中不予处罚情形的,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已领取处罚决定书但未能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可申请暂缓或分期缴纳,期间所产程的滞纳金免于缴纳。消防监督线上服务。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疫情防控期间,昆明支队将依托“智慧消防”、视频会议系统、微信工作群等平台,重点对医疗机构、生产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开展线上培训,指导各医疗机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