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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局观念指导工作 昆明法院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12日 10:41:00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以全局观念指导工作 昆明法院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

  昆明中院举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打造最优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 昆明中院 供图

  开栏语

  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强有力保障。近年来,昆明政法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担负起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政治使命,充分发挥法治的经济增长助推器、社会运行调节器作用,在转变执法理念、打击违法犯罪、化解矛盾风险、优化服务管理上持续下功夫,为昆明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即日起,市委政法委将开设“昆明政法机关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专栏,陆续推出一组系列报道,看昆明各级政法机关,如何答好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个现实课题。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给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发布实施《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执行 助力提升昆明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多层次、全方位、宽领域的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

  以全局意识

  统筹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工作

  昆明中院要求全市各级法院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意识,树立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思维,坚持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方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的规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原则、能动保护原则、及时保护原则,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昆明各法院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变化发展,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政策界限,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在法律界限内予以认可;在案件审理中,各级法院严格区分民营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加大涉民营企业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切实增强了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

  昆明中院发布涉民营企业案件审理、执行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级法院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中的规定,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交易。同时妥善审理涉及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案件,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军民融合等方面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竞争环境。

  在审理因民营企业自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中出现的各类股权确认、转让等纠纷案件时,积极探索,促进民营企业体制创新和管理。在审理民营企业提出的涉及市场准入、工商管理、税收征管等方面的行政类案件时,认真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坚持公开审判、严格办案程序,保障民营企业在各公共领域焕发新活力,同时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赖以生存的政务政策不断优化。

  加强诉讼服务

  帮助民营企业减少诉累

  昆明各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为民营经济主体诉讼开辟“立案、审理、执行”绿色通道,提高窗口诉讼服务质量,完善诉讼服务指导,确实保障民营企业依法行使诉权,为民营企业当事人提供方便、高效的诉讼服务。同时健全和完善民营企业纠纷案件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促进民营企业矛盾纠纷高质高效解决。

  对已经进入诉讼的案件,加强调解,建立完善多元化解劳动争议案件的联动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动调解机制,形成纠纷预防预警、联合调解、依法仲裁和审判有机结合的“调、裁、审”机制,积极为民营企业搭建劳资纠纷协商解决平台和机制,细化规范,统一裁判,依法保护劳动者、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昆明各法院转变工作理念,以优质的司法服务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和困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此外,昆明各法院还延伸审判职能,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长效联络沟通机制,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全力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避免或减少陷入诉讼。同时还充分发挥法律风险提示、司法建议等机制的作用,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有效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提高民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抵抗风险的能力。

  转变执行理念

  为涉诉企业寻找生机

  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少不了法院执行工作全力护航。

  昆明各法院对民营企业为主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尤其是“骨头案”,切实加大执行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和办法,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财产权益和生产经营。在执行中,尽可能不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采取债转股、分期执行、执行和解等方式方法,尽力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

  安宁某地产公司为了开发新小区,用其名下的5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向某银行贷款4亿元。之后,该地产公司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银行依法提起了诉讼,后该地产公司败诉,因无偿还能力被申请强制执行,由昆明中院受理。昆明中院查明该公司在全市涉及执行案件40余件,且存在多笔欠款。

  昆明中院执行局研判后认为,如果单纯把抵押的土地进行拍卖,流拍的可能性非常大,结果就是无法实现众多债权人的权益,案件执行将会陷入僵局。

  分析后,昆明中院执行局两个办法同时推进:一是正常推进执行程序,该评估就评估,该拍卖就拍卖;二是加强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促使双方当事人联合招商引资,重点寻找意向竞买人。最终涉案部分地块以2.97亿元变现,创下昆明中院近两年来网络司法拍卖成交价格新高,该地产公司不仅偿还了银行贷款与其他欠款,同时新开发小区因其他地产企业“接盘”得以复工,原来的“烫手山芋”又成了“香饽饽”,该民营企业的整体经营重回轨道。

  在涉民营企业的案件执行中,昆明各法院践行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涉及涉案民营企业是否能渡过难关,继续发展存活下去的关键节点上,谨慎采取财产保全、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留存转圜余地,盘活企业。(记者 辛亚洁)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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