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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湖进人退 滇池鱼跃鸟欢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2日 16:04:35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原标题: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至290种 鱼类达23种 鸟类达140多种 湖进人退 滇池鱼跃鸟欢 

记者 张彤 摄

  滇池是昆明的母亲湖,对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和宜人气候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昨日上午,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市滇池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联合举行保护滇池流域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2019年全年及今年一季度,滇池全湖水质继续保持Ⅳ类,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加到290种,鱼类达到23种,鸟类达到140多种。

  环湖截污治污

  点源入湖污染大幅削减

  滇池治理被列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标志性工程。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综合治理,滇池水质总体企稳向好。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滇池全湖水质2016年首次由劣Ⅴ类上升为Ⅴ类;2017年继续保持Ⅴ类;2018年上升为Ⅳ类,水质状况由重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为1988年建立滇池水质数据监测库30年以来的最好水质;2019年全年及2020年一季度,全湖水质继续保持Ⅳ类。滇池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湖滨湿地植物物种增加到290种,鱼类达到23种,鸟类达到140多种。

  全面实施环湖截污治污,点源入湖污染大幅削减。在主城区及环湖片区建成了2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规模达到216万立方米;城乡生活垃圾全部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全面实施环湖生态修复,滇池首次出现了“湖进人退”。滇池流域森林覆盖率由1988年的34.1%上升到53.55%,完成滇池湖滨退塘退田4.5万亩、退房233万平方米、退人2.8万人,拆除防浪堤43.14公里,恢复滇池水域面积11.51平方公里,建成湿地5.4万亩,湖滨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

  水质监测

  31个入湖断面水质达标

  2019年滇池流域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生态系统格局整体稳定。

  滇池全湖总体水质维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35条入滇河流中,2条河道断流,31个入湖断面水质达标,综合达标率为93.9%,列入国家考核的12条河道全部达到国家对滇池“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要求。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全年有效监测365天,按AQI指数评价,空气质量优良356天,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8%。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昆明实行水资源红、黄、绿分区管理,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累计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672个、节水型企业106家、节水型小区233个。同时,建立“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在全省率先建成河长制信息化平台,联合多部门在滇池流域、螳螂川—普渡河、牛栏江流域建立106个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

  公益诉讼

  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污染水域160余亩

  昆明自2015年7月成为全国试点地区、2017年7月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滇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用行动守护“高原明珠”。

  截至2020年5月底,检察机关先后组织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保护江河湖海、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专项行动”“滇池保护治理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等3个专项监督活动,共受理问题线索173件,立案166件,发出检察建议147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60余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63.95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2371.88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4382.7吨,追索补植复绿金199.11万元,责令当事人补植复绿662.454亩,增殖放流鱼类4.8万余尾。

  典型案例

  1.蔬菜冷库非法排污 对滇池水体造成污染

  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去年7月,晋宁区检察院委托检测机构对某冷库附近排口水质进行了检测,经检测,这些冷库违法排放污水的行为对青年沟造成了污染,严重影响了周边村民的生产生活,同时对滇池水体造成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

  晋宁区检察院调查后,及时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晋宁区水务局、晋宁区晋城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联合对非法排污行为及时查处,加强对辖区冷库的日常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派员加强冷库的巡查检查,督促冷库及时清运所产生的废菜叶、正常运转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不外排。经治理,青年沟水面漂浮垃圾得到及时清理,水质由浊变清,周边环境大幅改善,确保了入滇河道的水质达标。

  2.滇池晖湾违法放生 或致严重生态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建议对放生进行监督

  今年3月,本报报道有市民在滇池晖湾进行违法放生活动。晖湾作为滇池鱼资源保护重要区域,违法放生对水生生物多样性可能产生严重生态安全隐患。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向西山区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行滇池渔业管理职责,对放生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经过积极磋商,检察机关与滇池执法部门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发现非法放生行为,将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是否符合民事公益诉讼条件。建立联合宣传工作机制,共同加强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放生、依法放生理念,动员广大市民群众对违法放生行为进行举报。(记者 林舒佳)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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