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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电动车停车收费政府不再定价管理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5日 10:46:10  来源: 云南网-春城晚报

  原标题:昆明电动车停车收费政府不再定价管理 已实行市场化操作按规定须明码标价 

  追溯

  2005年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就出台了《关于规范我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电动车收取停放服务费白天为0.5元/次,晚上1元/次,小区包月费15元。包月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代为充电的,充电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公告了收车时间的停放场点,超过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由此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

  2008年

  昆明电动车停车费脱离0.5元,步入“1元时代”。

  2010年

  一些黄金地段的保管站收到2元/次,有的小区带充电的停放服务费则高达100元/月。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再次重申昆明市城区非机动车服务收费标准为白天7:00—19:00收费0.5元,19:00至次日7:00收费1元。

  2013年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工作人员表示,昆明市现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关于规范我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如广大市民发现有擅自制定或提高标准的,请及时拨打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进行举报。

  2015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昆明市非机动车保有量逐年上升,非机动车停放保管场所也随之增加,形成市场竞争环境。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云南省政府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不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由非机动车停放保管场所自行制定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针对网友近日反映“昆明市现行电动自行车保管站收费标准依据是什么?”一事,记者14日联系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管理处获悉,电动车收费已实行市场化操作,按规定须明码标价,政府不再定价管理。

  网友:希望明确收费标准依据

  该网友反映,现在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保管站普遍是7:00—19:00收费2元,19:00至次日7:00收费3元,充电加1元;在医院电动自行车保管站充电收费甚至达到5元。小区庭院包月的费用(含充电)50元—100元不等。但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2012年5月8日发布的《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昆发改收费【2005】582号)》规定,自行车、助力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都没有该收费标准。希望明确昆明市现行电动自行车保管站收费标准依据,有无相关定价文件。

  走访:目前大多收费2元

  记者走访了市内多个停放点。新西南大厦边的停放点有收费标准公示牌:白天2元,夜间3元。一位老人在此看车。金碧路和东寺街交叉口,有2名男士负责看车,在这里停车每次2元,由于有市民经常进出医院,还开设了30元包月停放业务。光华街云南省中医医院门前停放点,晚上8点前的收费也是2元,晚上8点之后无人看守收费。翠湖南路一停车点由夫妻老两口看守,每次收取2元。

  市民:有免费停放点,选择更多了

  有市民认为,以前停到保管站实在是没办法,不让乱停,乱停就会被拖走。而且还有被盗风险。现在街上有不少免费停放点,而且监控那么多,相当安全。也有市民表示,停放保管站就是图安全,有人看着总要放心一些。虽然昆明街头划设了不少免费电动车停放区域,但如果绕远了停车,反倒不方便了。停车还是要考虑便捷。

  还有市民认为,2元的收费标准已经实施好多年了。基本上昆明大部分保管站都是按照这个标准收取的。这几年,物价不断上涨,能保持2元收费已经很不错了。只要保管站明码标价,不乱收费还是能接受的。(记者 张勇)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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