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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台措施助力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对承租、转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减免房租政策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7日 09:48:3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张雁群)日前,昆明市国资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承租、转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减免房租政策,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昆明坚持应免尽免、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战略支撑作用,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推动全市经济稳定增长。”昆明市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房租减免对象是承租昆明市内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国有房屋是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自有和依约受托管理的国有经营性房屋。实施期限为2022年全年,减免期限按照房屋所在地的疫情风险等级执行,即减免3个月或6个月。疫情风险等级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通知》明确,2022年对市内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其中承租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房屋,在减免3个月的基础上增加至减免6个月租金。

  2022年度,同一国有房屋,同一租户累计减免时间不得超过相应的减免期限,即减免3个月或6个月;同一国有房屋,不同租户累计减免时间不得超过相应减免期限的两倍,即减免6个月或12个月。实施主体可采取直接减免租金、延长租期、退还租金等方式落实减免政策;减免只针对租赁合同中2022年的相应月份,合同期限不足的按实际月份执行。

  《通知》明确,出租方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减免政策办理通道、流程、证明材料清单、申请截止时间等,并通过公告、网络、信函、电话等告知承租方。相应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限内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其中间接承租的由转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提出减免申请。

  据介绍,各国有房屋实施主体在《通知》印发实施之日前符合减免条件的,在7月31日前完成减免;《通知》下发后符合减免条件的,签订合同时一并减免。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60天内完成减免。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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