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员干部作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主力军,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心有所畏,就是要常怀敬畏之心。“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心中有所敬畏,言行则不敢放肆,才能养成良好的德行操守。反之,心中无戒惧,就会肆意妄为,招致祸端。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党员干部要始终对党的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时时刻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在政治上坚守高线,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线,在廉洁上不触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
言有所戒,就是要言出有尺、言行有度。《论语》中提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这句话告诫我们说话要谨慎和节制。“讷于言”,并非不言,而是要慎言、少言、真言,不能言过其实,更不能只言不行、言之无文。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严守纪律规矩,政治方向上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站在党的立场说话,不妄议非议上级决策部署,不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言出有尺、言行有度。
行有所止,就是要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知其可为而为之,知其不可为而不为,是谓君子为与不为之道也。”也就是说,君子做人做事要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当知道某件事可以做才去做,知道某件事不能做就不去做,这就是君子做与不做某件事的标准和准则。党员干部在工作岗位中,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检视自身,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把自己的行为举止规范在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中,把握好纪律规矩的每一项规定,自觉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心有所畏,方能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学习《条例》,并以《条例》的各项规定要求检视自身,始终对党的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做到言出有尺、言行有度、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西山区团结街道党工委 刘思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