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云:“吾日三省吾身”,说的是人要怀有律己之心,做到严以律己。党的二十大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着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角色变得尤为重要,不仅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能否高质量发展,更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大事。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应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严格要求自我,积极探索实践,持续推进高水平“清廉云南”建设和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面临的时代使命和历史责任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坚持党纪国法,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自觉把个人的要求与党的要求相统一,时刻警惕自身的言行举止是否符合党的要求,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只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党性修养,纪检监察干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推进。
严格要求自我,是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遵守党纪国法,廉洁自律,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作为自身的底线要求,严把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关口,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推进高水平“清廉云南”建设贡献力量。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进修,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执纪能力,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
探索实践,是纪检监察干部推进高水平“清廉云南”建设和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云南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工作,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了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在撰写工作报告和总结时,要精心组织思路,对关键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措施,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高水平“清廉云南”建设和实践“四个进一步探索”的中坚力量,必须始终保持初心和使命,履行好党的监督责任,严守党的纪律,秉持公正廉洁,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在未来的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加强自我学习和提升,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断探索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为建设高水平“清廉云南”贡献更大力量。只有这样,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为云南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五华区科学技术学会 罗凤莲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