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重”用人导向,是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贯要求和重要原则。这一导向包括,重德才、重实绩、重公认、重基层。这四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党选人用人的基本框架。
一是重德才。重德才是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德才兼备是党一贯坚持的用人标准,其中德是第一位的,既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也包括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只有具备了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确保干部在工作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公正无私、廉洁奉公。
二是重实绩。重实绩是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注重工作实绩和贡献;实绩是衡量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评价干部工作成果的重要依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坚持以实绩为依据,注重选拔那些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积极贡献的干部。
三是重公认。重公认是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注重公认度和群众基础;公认度是衡量干部在群众中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重要标准,也是评价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依据。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选拔那些在群众中有较高公认度、具有良好群众基础的干部。
四是重基层。重基层是指选拔任用干部必须注重基层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基层是干部成长的摇篮,也是锻炼干部能力的最佳场所。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必须注重选拔那些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干部,让他们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总之,坚持“四重”用人导向是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原则和要求。只有始终坚持这一导向,才能确保选拔任用的干部具备高尚的品德、突出的实绩、广泛的公认和丰富的基层经验,为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度假区旅游商务公司 柳华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