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市印发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 明确划分出3类保护管控区域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实施《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以下简称《动态更新方案》)。
《动态更新方案》明确,划分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3类区域,逐步推进相关工作。昆明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不含磨憨)由129个调整为13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2个保持不变,面积由9268.95平方公里调整为9396.26平方公里;重点管控单元由73个调整为76个,面积由4109.54平方公里调整为4005.31平方公里;一般管控单元14个保持不变,面积由7634.04平方公里调整为7611.35平方公里。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在保持一定延续性的基础上,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依据新发布(修订)实施的产业准入及生态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从区域、流域、园区等不同维度,分别梳理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各类规划、计划、政策文件、战略/规划环评成果、重大项目的环评批复等,整理归纳其中关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等管理要求,由此形成更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
《动态更新方案》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科学推进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重要体现,也是筑牢昆明市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有力支撑,其总体目标在于标明生态保护的红线、环境质量的底线以及资源利用的上限。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将利用好环境分区管控对项目准入的约束作用,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分析研判意向选址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要求的相符性,对项目选址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为昆明市的项目落地提供要素保障,更好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协调问题,从而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稳定发展。(记者 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