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我们必须坚守“四重”原则,即重品德、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确保选拔出的干部是新时代的高素质人才,能够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任。
干部选拔,品德为本。品德是干部的立身之本,也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首要标准。在选拔干部时,我们要深入考察其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确保选拔出的干部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以身作则,引领良好的社会风尚。
干部选拔,担当为先。敢于担当是新时代干部的鲜明特质。在选拔干部时,我们要注重考察其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态度和行动,看其是否能够迎难而上、敢于担当,勇于承担责任。只有具备这种担当精神的干部,才能够在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干部选拔,实绩为要。实绩是衡量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在选拔干部时,我们要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和业绩成果,看其是否能够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具备这种实绩的干部,才能够在工作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干部选拔,公认为基。群众公认是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在选拔干部时,我们要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口碑。只有那些真正受到群众公认和拥护的干部,才能够在工作中得到广泛的支持和配合,推动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
“四重”用人导向为我们选拔任用干部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指导。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这一制度,确保选出真正有能力、有实绩、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来担任领导职务。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进步并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洁环卫服务公司 张其韬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