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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水文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4:21:07  来源: 昆明日报

  原标题:《昆明市水文管理办法》12月起施行

  记者从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昆明分局获悉,全省首部市级水文管理地方规章《昆明市水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这部聚焦水文管理全链条的规章,不仅填补了云南省市级水文管理领域制度空白,更以系统化、法治化举措,为昆明水安全治理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办法》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市县两级政府需将水文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水文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资金。在管理机制方面,《办法》创新确立市水文机构“双重领导”体制,明确其在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联动发展改革委、财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履职,破解以往水文工作条块分割难题,形成“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水文管理合力。针对水文监测覆盖面不足的问题,《办法》首次将城市水文、水生态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纳入法定监测范畴,要求对重要河湖控制断面水质、水量进行动态跟踪,为城市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在水旱灾害防御领域,《办法》建立精准化预警响应机制,明确普渡河、牛栏江、小江等重点流域水情预警统一发布流程。(记者 杜仲莹)

责任编辑:张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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