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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昆明样本”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1:50:51  来源: 云南网

  近十年来,昆明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嘱托,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走出一条符合昆明实际、具有“边疆省会”特质、凸显“区域开放门户”特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之路。昆明两次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9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截至目前,昆明市创建各级各类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基地)3003个,其中国家级22个,全市14个县(市)区全部创建为省级以上示范县。

  坚持党的领导

  各族群众同心跟党走

  昆明市始终从政治上、大局上把握民族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思想上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常态化学习机制,始终把牢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正确方向。

  在保障上促落实。充分发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民族工作放在大统战格局下统一部署,压实党委民族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两个纳入”,健全完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和民族工作协调机制。

  在民族工作中打基础固根本。在全市143个乡镇(街道)均配备统战委员,全市1775个村(社区)均设置统战联络员,确保党的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

  同时,提前规划,明确措施。通过印发实施《昆明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长期规划》《昆明市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规划(2021—2025年)》,明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

  文化浸润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各族干部群众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不断增进中华文化认同,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共有精神家园,奏响凝心铸魂“同心曲”,唱出共有家园“好声音”,使各族群众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十年来,昆明市坚持以“三个聚焦”推动文化铸魂。聚焦中华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全市70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聚焦文脉底蕴,发挥晋宁河泊所、石寨山、西南联大、云南陆军讲武堂等博物馆群作用;聚焦价值认同,构建分众化、多维度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

  以“四条渠道”促进各族群众精神相依。在社区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促进各族群众邻里相亲、家园共建;在高校,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覆盖全体在昆高校师生;在市委党校、云南陆军讲武堂等一批主题教育基地,多角度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线上,让网络成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最大增量”。

  通过“多线并用”建立宣传矩阵。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100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66个,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3个、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4个、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融荣与共实践中心20个;建成“两馆一街区”,首创“红石榴logo”和“全家福”标识,开通地铁“阿诗玛”号、“春城”号。

  发挥“典型引路”的良好带动作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和昆明好人评选活动,广泛宣讲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先进事迹,生动讲述新时代身边好人好事,让身边人感动和影响身边人,挖掘提炼向善向美的精神元素以及爱党爱国的精神内核,凝聚共同的价值追求。

  聚焦发展

  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

  昆明市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提出的“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进昆明高质量发展,不断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昆明篇章。

  十年来,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昆明市坚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全力打造“8+N”重点产业集群,统筹抓好工业强市、贸易富市、旅游兴市、金融活市,着力把昆明建设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产业高地。2024年,产业投资规模近十年来首次超过房地产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39.5%;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26.3%,创25年以来新高,工业已成为昆明市经济增长主引擎。

  辐射中心建设取得新突破。抢抓中老铁路开通、昆明托管磨憨等重大机遇,昆明市积极谋划和推动面向印度洋国际陆海大通道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创新“以城带边、以城兴边”帮带共建机制,成功打造6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典范。托管磨憨以来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100亿元,是托管前6年总和的16倍,磨憨开发建设全面提速,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已成为各族群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稳步推进。昆明市在全省率先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东川、禄劝、寻甸3个国家级贫困县404个贫困村脱贫出列,9.57万户、35.0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024年,36.53万名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稳定增长,无返贫人口。

  民族地区共同发展成效显著。截至2024年,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百千万”示范项目265个,投入资金17.9亿元,打造示范县4个、示范乡镇(街道)26个、示范村(社区)212个、特色村23个。寻甸、石林、禄劝3个民族自治县地区生产总值从2012年的163.5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529.95亿元,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在云南省29个自治县中走在前列。

  富民强基

  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十年来,全市秉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积极办好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好事,带领各族群众共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抓优质公共服务供给。紧盯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坚持将70%以上财政支出用于民生事业,实施“百企万岗”入昆计划和“百千万”劳务输出工程,近十年教育投资年均增长9.0%,昆明医疗实力进入全国20强,昆明连续5次上榜十大“美好宜居”城市。

  坚持基础设施建设。高铁、城市地铁从无到有,沪昆、云桂等高速铁路以及中老铁路相继开通。建设“七出省五出境”高速公路网、“八出省五出境”铁路网,建成西南“动车航母”、辐射南亚东南亚国际航空枢纽,“四好农村路”进村入户,公路、铁路、航空、城市公共交通网络越织越密,建成多个大型数据中心和云计算平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根本性转变。

  强化“绿美春城”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扩大COP15后续效应,先后获评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联合国第18届“国际花园城市”金奖等,在“2018世界春城”评选中排名全球第一,“春城绿”“昆明蓝”逐渐成为各族群众的新共识。

  互嵌共融

  推进各民族守望相助精神相依

  昆明市立足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秉持“来到昆明就是一家人”的理念,创造各族群众互嵌共融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深化空间互嵌,实现共居共学。通过不断完善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平台设施建设,精心、精准、精致、精细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以“微改造”为突破口,科学制定“一小区一策”改造方案,实施老旧小区“换新颜”提升改造工程。创新开展“微走访”“微心愿”“微服务”,把社区打造成为各族群众守望相助的大家庭。

  深化文化互嵌,实现共通共融。在全国首创“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全面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民族团结百家宴”“我们共同的节日”等社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打造滇池黄金岸线之旅、翠湖历史人文之旅等六条“黄金旅游线路”,推出10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旅游线路。

  深化经济互嵌,实现共建共享。昆明市创新制定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跨区域协作、存量产业项目跨区域流转“1+2”制度以及主城区对口帮扶北部三县(区)机制,依托沪滇协作、昆迪合作等机制,加强经济互补、产业协作、利益共享。

  深化社会互嵌,实现共事共乐。持续加快“六好”社区建设,加强“五社”联动,在全省率先开发“城市民族综合服务平台”等微信小程序,全市834个社区均建立协商议事委员会,成立全省首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社区学院和城市民族工作法律服务中心,持续优化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深化心理互嵌,实现共情共鸣。以“社区提案大赛”“创享计划”等项目为依托,打造一批困难群众帮扶、邻里纠纷化解等领域的社区协商样板,形成“民情恳谈会”“院坝(楼栋)协商会”“阳光议事会”等丰富多彩的协商形式,发动“春城红石榴宣讲团”进村入户宣讲。

  共治共享

  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一直以来,昆明市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作为法治昆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

  十年来,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2023年,昆明市通过《昆明市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议》,从制度层面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保障。近年来,推动石林、禄劝、寻甸3个自治县修订完善自治条例,对现行有效的87件政府规章开展涉及民族政策的专项清理。

  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1876个,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

  在加强民族事务治理方面,将民族事务治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涌现出小坝社区“家文化”、东湖社区“微服务”、关上中心社区“全家福”等一批典型示范案例,争创国家级、省级荣誉91项,2023年昆明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昆明市将每年1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将每年6月定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昆明。

  下一步,昆明市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凝聚全市各族人民的力量,坚决扛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政治责任,坚决扛起“省会当有引领之力”的政治担当,全面推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昆明样本”,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供稿

责任编辑:张瑞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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