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组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学好《条例》是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的基本遵循,广大组工干部应在学习领悟中坚定理想信念。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的“动力源”。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只有认真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和目标方向,才能引领组织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因此,各级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带头学习、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为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提供强大的“动力源”。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坚定组工干部理想信念的“定神针”。在学习领悟中,筑牢信仰之基。理想信念是精神之钙。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指引人们前行的明灯。缺乏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得“软骨病”,就会在风雨面前东摇西摆。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领悟共产党人对信仰的执着和坚贞。借助学习淬火提升,通过教育固本培元,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增强“四个自信”,确保思想上纯洁、坚定、过硬。
《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监督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铁面人”。《条例》明确了加强党委(党组)的领导、健全组织部门运行机制、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保障监督措施。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部务会会议制度;要聚焦主责主业,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
五华区丰宁街道 李松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