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安宁市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游泳场所开展了统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此次监督抽检游泳场所95家游泳池水样。检测结果显示,游泳场所水质合格78家,不合格17家,合格率82.1%。
针对6月份抽检不合格游泳场所,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对17家不合格游泳场所进行行政处罚。各游泳场所要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游泳池水管理薄弱环节,加强水质处理管理,及时整改,确保游泳池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目前正值夏季,昆明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正加强游泳场所的监管工作,按照“谁发证,谁监管”原则,加强游泳场所的日常监督与指导,督促游泳场所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落实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常态化,及时发现并消除游泳场所存在的卫生安全隐患,提升游泳场所卫生安全质量,防止因游泳导致介水传染病和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健康权益。
云南网记者 王琼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