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下午,昆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杨爱武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因工作调动,会议决定接受杨爱武同志辞去昆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经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
一、 任命
任命袁勤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决定任免
决定免去:
成民的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彤的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杨明俊为昆明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三、 任免
免去:
胡笳、韩利昆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李欣、刘燕芳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