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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组织干部要争当责任人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1:57:00  来源: 云南网

  近日,《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印发,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组织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宣传解读和督促检查,进一步加强对组织工作的领导,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基,加强思想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将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组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全局的站位、前瞻的思维、宽广的眼界,贴紧新思路,围绕新举措,做到谋划在前、思虑在先。

  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注重加强个人修养。作为一名基层组织工作者,要有“一切为了人民”的崇高理想,要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终身,坚持深深扎根于群众之中,咬定群众不放松,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勤下基层,坚持原则性与创新性结合,亲力亲为,不断丰富基层组织工作经验。

  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要求。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新精神和新要求,坚定“两个维护”,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始终树立“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集体观念,熟记于心,运用于行,不断推动组织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 陈孜睿 供稿

责任编辑: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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