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勤务兵、办事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规定动作和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秉持初心、为民担当、实干创业的必答题和必选项。“年考”将至,不少党员干部“搞突击”,与实际工作脱离、不接地气,以至于“办实事”变成了应付考核的“面子工程”“突击工程”。
“办实事”要在“为”字上有想法。为民办实事的工作本身值得肯定,为广大群众带来的实惠更是显而易见,但是一些地方搞的“突击式办实事”却引发了当地群众的反感。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对“办实事”没有深入的思考是群众反感的症结所在。在年底迎检之时,上演突击式扫大街、捡垃圾,带上袖标充当清洁员、临时交警、志愿者,导致群众嗤之以鼻。党员干部在为群众办实事时要真实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意愿,要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有思考、有见地。
“办实事”要在“办”字上有计划。年初,各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根据自身职能,上报了“为民办事清单”和“民生实事计划”,之后便“一报了事”,不推进、不谋划、不响应、不参与。面对上级的督促检查、年底的考核通报,脱离实际、盲目搞“盆景”、刷“白墙”。究其原因,就是对怎么办、怎么做没有考虑,没有将“办实事”带到工作中、带到职能里。要突出“办”字,既立足眼前、也立足长远,要完善解决问题的步骤、方法和计划,以踏实的脚印赢得群众的真心。
“办实事”要在“实”字上下功夫。突击式办实事也是一种“空中楼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任何工作成效都离不开长期脚踏实地的积累。实践证明,下真功夫才能出实效。如果平常抓得不“紧”、做得不“实”,在年终考核的压力下自然会搞“突击工程”。“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党员干部作风要实、过程要实、结果要实,访民情、察民意、解民忧,一茬茬往下压、一步步往上走,拿出实在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昆明市呈贡区龙城街道 董子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