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宁出台新政奖励购房人群
日前,安宁市出台《安宁市对新购房人群进行奖励的实施意见》,在政策有效期内,对符合条件的购房群体,按照房屋实际购房款总额的1%发放安宁市电子消费券,有效期2年。
据悉,该政策适用于所有在安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合法合规、已完成预售及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的自然人,不含二手房、公寓、商铺、车位、工业厂房、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等。执行周期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契税缴纳及完税凭证取得时间须在上述周期内。此次奖励资金实行总额管控、先到先得、额满即止,总预算额度2000万元,额度兑付完毕后,奖励政策自动终止,不再受理新增申报。(记者 张星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