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2027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集中征缴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7年1月31日,结束时间较往年提前一个月。
本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不低于724元,较去年增加24元。全市全面落实放宽参保户籍限制政策,所有在昆居民在不重复参保的前提下均可参保。
10月16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多部门召开202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部署会,明确集中征缴期后参保缴费的,至少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内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027年7月1日以后缴费的,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承担,个人全额缴费标准不低于1124元,同样设有待遇等待期。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职工可绑定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职工医保断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的,以及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等,缴费到账即享受待遇,不设等待期。
自2025年起,云南省建立健全居民医保参保激励约束机制。连续参保满4年后每多缴一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4000元;当年未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同样提高4000元;断保人员将按断保年限相应延长等待期,断保4年以上修复后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云报全媒体记者 余红


